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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者: 超级管理员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25-06-26 已访问: 2414 次

检验科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互认工作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及《江苏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减少重复检验,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保证检验结果质量,特制定本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

三、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小组

为加强我科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我科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小组。希望各组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管理小组的科学管理职能,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一)组成人员

组长:杨峻

组员:彭巍、和潇、林涛、张艺腾、王晶慧、孙悦

(二)主要职责

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负责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2. 制定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管理制度。

3. 审查操作程序, 监督和检查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对有关设备使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4. 进行实验项目审查和组织培训与考核,并评估培训效果。

四、互认原则

1. 质量安全保障原则:确保互认的检验结果准确可靠,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为首要前提。开展检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定期进行维护、校准和质量检测,保证检验结果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2. 质量控制合格原则:参加并通过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且室内质量控制合格的检验项目,方可纳入互认范围。

五、互认标识

在结果报告单的右上方标注“苏HR”互认标识。 在具体互认项目名称右侧标注“*”,标注“ *”的项目是指达到省级及以上质控标准的检查检验项目,可在全省范围内相应医疗机构之间互认。 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互认标识。

六、互认项目

序号

类别

项目

参考时限

1

 

 

 

血细胞分析

白细胞(WBC)计数

3天

2

红细胞(RBC)计数

3天

3

血红蛋白(Hb)测定

3天

4

血小板(PLT)计数

3天

5

红细胞比积(HCT)测定

3天

6

平均红细胞体积(MCV)

3天

7

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

3天

8

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

3天

9

 

 

 

 

尿常规化学分析-干化学法

比重

1个月

10

pH

1个月

11

蛋白质

1个月

12

葡萄糖

1个月

13

胆红素

1个月

14

酮体

1个月

15

隐血

1个月

16

亚硝酸盐

1个月

17

尿胆原

1个月

18

白细胞酯酶

1个月

19

 

 

 

 

 

 

 

 

 

 

 

 

 

 

临床生物化学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

1个月

20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测定

1个月

21

Y-谷氨酰基转移酶(GGT)测定

1个月

22

碱性磷酸酶(ALP)测定

1个月

23

乳酸脱氢酶(LDH)测定

1个月

24

肌酸激酶(CK)测定

1个月

25

淀粉酶(AMY)测定

1个月

26

α-羟基丁酸脱氢酶(a-HBD)测定

1个月

27

总蛋白(TP)测定

1个月

28

白蛋白(Alb)测定

1个月

29

糖化血红蛋白(HbAlc)测定

1个月

30

尿素(Urea)测定

1个月

31

肌酐(Cr)测定

1个月

32

尿酸(UA)测定

1个月

33

葡萄糖(Glu)测定

1个月

34

总胆固醇(TC)测定

1个月

35

甘油三酯(TG)测定

1个月

36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测定

1个月

37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测定

1个月

38

总胆红素(T-Bil)测定

1个月

39

直接胆红素(D-Bil)测定

1个月

40

(K)测定

1个月

41

(Na)测定

1个月

42

(Cl)测定

1个月

43

总钙(Ca)测定

1个月

44

无机磷(IP)测定

1个月

45

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

1个月

46

甲状腺素(T4)测定

1个月

47

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

1个月

48

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

1个月

49

促甲状腺激素(TSH)测定

1个月

50

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

1个月

51

 

 

 

 

 

 

 

 

临床免疫学

免疫球蛋白G定量测定

1个月

52

免疫球蛋白M定量测定

1个月

53

免疫球蛋白A定量测定

1个月

54

C3测定

1个月

55

C4测定

1个月

56

甲胎蛋白(AFP)测定

3个月

57

癌胚抗原(CEA)测定

3个月

58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TPSA)测定

3个月

59

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FPSA)测定

3个月

60

乙型肝炎表面抗体定性(抗HBs)检测

阳性-6个月

阴性-1个月

61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定性(HBsAg)检测

1个月

62

乙型肝炎e抗原定性(HBeAg)检测

1个月

63

乙型肝炎e抗体(HBeAb)定性检测

1个月

64

丙型肝炎抗体(抗HCV)检测

阳性-1年

阴性-1个月

65

梅毒螺旋体抗体(抗TP)测定

阳性-1年

阴性-1个月

 

七、质量控制

1. 内部质量控制:检验科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包括空白试验、校准品校准、室内质控品检测等,及时分析和处理质量数据,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精密度。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记录整改过程。

2. 室间质量评价: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按照要求按时回报结果。对室间质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检验质量。如连续两次或多次室间质评成绩不合格,应暂停该项目的互认,并进行全面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互认。

3. 仪器设备和试剂管理:对检验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校准,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修、校准等信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试剂和耗材,对试剂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试剂质量稳定可靠。

5. 人员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检验科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检验新技术、新方法、质量管理知识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质量控制等方面,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八、监督管理

1. 内部监督: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检验科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互认制度的执行情况、检验报告的规范性、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检验科,并要求限期整改。

2. 外部监督: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价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3. 投诉处理:设立投诉渠道,接受患者及家属对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投诉。对投诉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如确属医院责任,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患者及家属道歉;如不属于医院责任,应向患者及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九、奖惩措施

1. 奖励:对在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中表现突出,严格执行互认制度,认真落实质量控制措施,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违反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不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导致检验结果不准确或出现医疗纠纷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